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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《三秦都市报》报导了一条消息(详见:http://news.hsw.cn/2008-03/10/content_6853665.htm),说的是甘肃临夏一个贫困农村家庭,在经济能力仅能勉强维持生活的情况下,却在网上发布了一则“10万元西安找哥哥”的“寻人启事”,引起社会一片哗然。
据报导,该家庭目前连1000元都很难拿出,更别说10万元了。之所以在网上打出“10万元西安找哥哥”的“寻人启事”,是想用10万元的酬金引起人们的注意,继而达到找人的目的,至于事成后的承诺兑现问题,则“因急于寻人,还没有考虑这么多!”
就这篇报导来讲,应该承认,这个家庭急于寻找亲人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,而且,通过重金悬赏寻人,也是无可厚非的,“重金之下必有勇夫”嘛!但是,不应忘记的是,无论何时何地,做人做事都得讲究个诚信,如果人们发现你的承诺原来是一个空头支票,轻者,让人们产生反感更不利于寻人;重者,即使寻找到人,也会被人家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应得的报酬,岂是随便承诺、糊弄一下就算了的事情?!
实际上,就该家庭的实际情况,他们完全没有条件、也没有必要承诺10万元酬金。根据我们多年的经验,寻人是否成功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,而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悬赏就能解决的问题。相反,如果不从多方面、多途径开展寻找,仅仅把寻人的希望寄托在重金悬赏上,则很有可能“误了大事”。
遗憾的是,类似这户家庭的做法还在不停的发生。在和一些失踪者家人交谈的过程中,我们经常发现,他们其实连几百元的启事发布费也拿不出,却非要在免费启事上面承诺对提供准确信息者酬谢5万元、8万元,或者承诺找到人后给予**万元的重谢等。对于这样的启事,人们不知道到底是在真心寻找亲人,还是在讨价还价做生意。...
悬赏寻人有点悬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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