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通过我们的炒作能找到更多的失踪儿童,那岂不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?!人家感谢还来不及呢!如果我们这样做就是在炒作的话,我看像这样的“炒作”不是太多了,而是实在太少了,少得可怜!
只要能把寻人信息传播出去,能想到的所有办法都要试一试,管它是严肃的方法、还是轻松的方法呢!多一条途径,多一份希望嘛!再说了,对于广大市民来说,谁,有什么权利,要求他们和失踪者家庭一样保持对亲人失踪的痛苦呢?对于广大市民来说,对失踪者家庭保持适度的同情和关心这是正常的,但不应该把别人的痛苦强加给他们。说句实话,市民们能积极领取寻人扑克,关心、帮助寻人这已经不错了,我们还有什么必要再来区分什么样的寻人方法是娱乐的、什么样的寻人方法是非娱乐的呢?